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,五大核心变化如下:
一、 补偿性资产处理
合并报表中需与被补偿项目同进同出确认;个别报表中需基本确定能收到时才确认,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。此项属会计政策变更,需追溯调整现有补偿性资产。
二、 处置子公司规则
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资本公积,处置子公司时不得转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,防止利润操纵,同样需追溯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。
三、电子支付确认
满足三个条件方可提前终止确认负债:①付款指令不可撤销 ②无法支取结算资金 ③结算风险不重大。采用追溯调整,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初留存收益。
四、现金流量评估
对利率受ESG等或有事项影响的金融资产,需强化现金流特征评估,并增加定性+定量双重披露要求。
五、权益工具披露
对FVOCI(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)的权益工具投资,需详细披露:①期末公允价值 ②区分已处置/持有投资的变动情况 ③累计利得损失转出明细。以上变化重点关注追溯调整工作。

